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網路-兼具私密與公開的性質


  也許我該開始使用「親愛的日記」之類的開頭。我不怎麼愛
日記,過去那段寫日記的歲月一半也是因為有功課成份的強制理
由所以不得不書寫下一篇又一篇的文字。也許比起上個世紀最偉
大的日記紀錄者「安妮小姐」來說,她日記裡流過的血與淚多到
讓我的日記在相形之下不免就像是每天過得太幸福的現代人無聊
的抱怨。

  日記與書簡所背負的另一個象徵就是私密性,私密性的重點
在於「樸直真切的文字」。因為通常閱讀者與書寫者都是同一個
人,同一個人但跨越了不同的時間的對談,因此並不會有太大的
記憶落差或者文化斷層。而這樣的文體若要改寫成公開的文章時
,或者說將要成為一篇作品時,無論如何是不能照著最原始的方
向去展現的,那樣只會變成一些沒有意義的龐雜文字。

  在這點上網誌也具有極為類似的功能。在網路已經發展並成
熟到一個程度之後,「上網」甚至是「寬頻」這件事就像國民應
有的基本權利一樣。在電腦與網路的洗禮之下,七年級向下延伸
至八年級、九年級無一不是網路時代的見證者。此外個人網站的
興起,亦從早期由站方架設,主要為純瀏覽功能為主的方式,逐
漸演變成注重管理者與參與者共構的一種生存模式。網站不能沒
有瀏覽者,而瀏覽者也需要著網站。同一時間配合著網路空間的
定義與開放革新,使得在網路這片大海中擁有一小塊自己的島嶼
成了一件相當簡單的事。填下幾筆個人資料,按下幾個按鈕之後
馬上就有了自己的堡壘。

  在網誌的書寫對於年輕人來說當然具有一定程度的日記的替
代效果,而且成了「傳閱的日記」,或者更貼近的描述則為「公
開的秘密」。理論是這麼說得,只要曾經放在網路上,就算是公
開了。在過去那個隱私權自覺不如現在的時代,根本不會談到個
人隱私的保護(如密碼的設計與觀看權限的設定),只要對方有
網站網址,就可以直接前往瀏覽。這同時又帶起了另一個新的議
題,那即是「個人資訊安全」。

  不過儘管現在人們多少都有了一點自覺,知道隱私不該亂放
在網站上,也知道許多網站開始將一些大鎖黑幕變成基本配備,
但網路這個空間依然是保有其初衷,崇尚開放的精神。

  這樣開放的精神無疑是這個網路世代稀少的共有價值與記憶
之一,在開放的精神之下,許許多多的網站仍然保留了其原貌,
也就是自由供人瀏覽的功能。我想這是件好事吧!如果連網路最
強大的流通性也因為這些種種限制而被貶低,那麼網路還能有什
麼更多的參與感呢?

  不過我這篇本來不打算講網路的議題的。而為什麼寫一寫就
到了這層面上似乎我也無法控制,很多東西就這樣順順的打下來
,完全沒有感覺。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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