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9日 星期五

生與死

自己曾說過

「只有愛情與死亡

能夠感動人心

我不談死亡

所以我談愛情」

話是這麼說

但我們可以不去面對愛情

卻無法逃避死亡

究竟死亡是什麼?

指身體已停止運作

有形的東西已消失?

我覺得

死亡是指

在這個世界上關於你的一切完全消失

這才叫真正的死亡

不只有形的身體

還包括在人們心中

當不再有人記得你時

就是真正的消失

因此

神

就某個角度來說

是永生的

沒有真正的形體

卻活在每個相信祂的人的心中

。。。。。

人

誕生在這個世界上的意義

是什麼?

半個我宿命的相信

人的命運是已定的

無法改變的

劇本一開始就寫好

我們不過是依照劇本來演罷了

努力的價值被歸零

因為這就是命運

我們遇見哪些人

會做哪些事

怎麼出生

怎麼死亡

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但是

另外半個我

打從一開始就不相信命運

我知道我的人生

只是自己選擇的道路而已

我決定我的目的地

我決定沿途的風景

我決定會遇見誰

我決定會做什麼事

世上沒有安排好的事

只有需要不斷做選擇的未來

因此

努力的價值被肯定

相信可以改變一切

然後做到這一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