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9日 星期五

論劈腿

在輔導課時

討論到劈腿

因為是小組討論要報告

所以一群人就開始討論

但這麼聽著聽著

總覺得自己的想法跟其他人不同

當大家已經得到共識

自己卻還在思考著

不同的意義

其實劈腿啊

泛指一個人

對多個人的交往

舉個例子

就是一個男的同時和兩個女的有往來

這叫劈腿

通常只三方皆無婚姻關係

如果有婚姻關係

就叫外遇了

外遇有法律責任

(如果被抓到的話)

劈腿沒有明確的法律會罰

。。。。。

我覺得首先要定義

究竟愛這件事

只能一對一

還是能一對多

如果能一對多

就沒有所謂的背叛問題

(除非曾經許下過

 "我只愛你一個"這類的承諾)

因為我愛她

也愛妳

如果說背叛是指我不愛妳而愛她

那就不成立了

如果只能一對一

那就表示

只能在同一個時間愛一個人

這時候若和兩個人交往

就表示你在利用其中一方

交往不是建立在「愛」上面

就沒有什麼好討論的了

因為劈腿是指在感情上的關係

如果有一個人

同時與兩個人做生意

這時候就不會用劈腿這個字

因為他們存脆只有利益關係

回歸到感情

「劈腿」本身

真的是一般人所說的背叛行為嗎

在這個字眼出現之前

人們用「風流」來形容一對多的情形

「劈腿」與「風流」

本身都是指一對多

但不同的地方在

使用「劈腿」時

愛情是具有獨占性的

而「風流」

則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

進行情感的交流

而「背叛」呢

充滿道德的一個字眼

因為人們賦予他意義

所以才有意義的字

如果去掉道德意義

背叛就不成立了

因為人們都有權選擇

對喜歡的人事物付出感情

沒有必要也不可能

強迫一個人一次

只能對單一的人事物付出感情

這麼解釋

好像完全偏向將劈腿合理化

但如果我是被劈的那個人呢

我想我會試著去諒解對方吧

畢竟兩個人在一起

過了熱戀期後

就是「承諾」的時期了

感情或許沒有這麼熱烈

卻還能保持溫溫的

再加上自己選擇去遵守承諾

所以兩個人都能得到自由

也能得到感情上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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