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9日 星期日

每個人都有二十四個小時,但注意力是有限的

今天一早醒來,發現是上班的六點四十幾分,精確的生理時鐘是我最後的依靠,既開心又悲哀。好像完全忘了以前可以一口氣睡到十點十一點的日子究竟是怎樣。自從開始工作以來,就沒能夠大睡特睡。當然之前輪夜班時,或者大夜時,回到家,也是有疲憊不堪一路睡到上班前的情況。但那是將體力預支之後的補償。

「上帝是公平的,因為每個人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個小時。」這句話說得真好,好像眾生平等,如果沒能成功,都是個人的責任。但早上醒來時突然有個想法,與其說每個人都具有平等的二十四個小時,不如說每個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就算只有二十四個小時,但如果注意力可以集中,有能力能夠專注在什麼事情上,那麼就可以做很多的事。如果注意力沒辦法集中,或者需要被很多事情分散,那麼可能就只能做一點點的事,甚至陷入窮忙的狀態。

有的人注意力很集中,只要一專心就沒有任何人能夠打擾,那些人注意力的量天生就比人家多,當然後天也是可以培養的。有的人注意力就沒這麼好,很容易分心,那些人就比較吃虧點。

如果是有錢人,往往可以有許多時間專注在自己的事情上,他們也是注意力的有錢人,他們甚至可以花錢讓其他人花費注意力來幫他們擔心跟處理事情。其次是努力工作的一般人,或許有好的工作好的成就,但那些成功往往是讓自己無時無刻的注意力都需要被工作綁架。最後則是窮人,因為什麼都沒有,生活都過不下去了,根本談不上集中注意力這件事,因為他們需要同時擔心太多的事情,以致於變成窮忙一族。

對於生活品質的評量,或許可藉由「可享有注意力集中,不被打擾的時間」的多寡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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