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 星期五

他人經驗

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有得到過,為什麼還會想要去擁有?

若生而為人,想像僅能立基於自己的生活經驗範疇,那麼我們為何總是能夠相信有更好的可能,不斷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更美好的愛情,或者死後的天堂。

我們的慾望究竟來自於何處?驅使我們往假想的未來前進的動力是什麼?

對於美好的想像,參考基準擺盪在自我經驗與他人經驗之間。當我們身處在這個世代,透過網路社群緊密的分享連結,自我經驗作為想像的參考基準的價值就會越來越低,取而代之的,則是無限上綱的他人經驗。

我們像是被迫二十四小時緊貼著每一個我們眼前的螢幕,距離近到努力轉動眼球也看不到螢幕之外的地方。我們放棄去體會,放棄去思考,不再相信或具有個人經驗(變得毫無價值)。我們只看見他人,只聽見他人(為了他人口中正確的事,為了正義)。然後我們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都認為是自己的。

但那些都不是我們的。現代人感受到相對剝奪感,感受到日常的絕望,感受到失落。不曾擁有的他人的現實成為了我們假想的現實,我們以為藉此向上昇華,實而向下墜入慾望的地獄(注定的破滅)。

記得曾經在書中讀過一段話,十分的有意思。作者認為,人類是唯一一種能夠想像出超越自身的存在的物種。人類產生宗教,人類擁有信仰,人類分享救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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