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6日 星期日

又要搬家了

終於選定了租屋處。本來以為租屋期限是到十一月中,還覺得有很多時間可以慢慢找,然而真的找出租屋契約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到十月二十而已。想不到我已經度過了在這邊的一年時光。

新的租屋處又回到了民權西路捷運站。彷彿返回某個起點一樣的,又走回了民權西路,接下來將準備邁入我進入本公司的第四年。到底為什麼會在這間公司待這麼久,我真的也不知道。

來談談新的租屋處好了。我總覺得我在上一次或者上上一次找房子的時候有看過那邊,但也許不太喜歡,總之是沒有選那裡。六坪多七坪的房子,還真是小到不能再小。我又要從原本的靜巷回到熙來人往的大街旁,反而窗子變小了。在這裡還有個小陽台跟落地窗,但那裡只有一扇小窗,面對的還是大樓之間的牆壁,真是一點都讓人雀躍不起來。地上鋪了地毯,床很軟,卻不是新的。冰箱很小。廁所倒是我這幾年租的房子當中最大的,可能坪數都算在廁所裡了吧。走廊上有飲水機。逃生門外有洗衣機,投幣式的。有自己一個房號,也可以請人代為收取包裹郵件。租金部分一個月大概會多出兩千多,房東不包水電,想到就很心煩。

說了這麼多缺點,友人問我為什麼還要搬家?為什麼不續住就好了?原因我實在也說不上來。有點像是想再碰碰運氣,看看有沒有機會換到更好的房子。這幾年租的房子各有優劣,喜歡這裡就嫌棄那裡,而喜歡也不是真的非要不可,嫌棄也不是全然無法接受,總之就是難以抉擇。不過一個地方住久了,真的很膩,就想換個環境。於是將自己想成找不到棲身之所的人,只能不停的遷移。也許哪一天我真的能夠遇上我愛的房子,然後就可以長相思守了。

幾乎是很衝動的付了定金,明天就要把剩下的尾款付掉。現在的房東還沒有跟他說不續住的事情。也許房東也會自然而然的覺得這個人沒什麼理由要搬家吧。其實我也是這麼覺得。還要想辦法拿回我的押金,以及把剩下幾天的電費網路費繳清。當時我來到士林捷運站跟房東看房子簽約的那個晚上還歷歷在目。我坐在士林捷運站外面,與母親通電話商量到底租這間好不好。那時也真的覺得這一間沒什麼特別吸引我的地方,不過落地窗與小陽台倒是一看到就喜歡。然而事後證明我也很少去那裡。但極為偶爾的深夜,我可以站在小陽台,享受吹過巷道的夜風,倒也是一種享受。

我什麼時候也成為了這種簽約當天就後悔的人呢?上了年紀之後很容易動不動就感到遺憾跟後悔啊!

這應該是我住在這裡的最後一個晚上。還捨不得拆電腦,不過雜物倒是已經清出兩三大袋了。明明房間也不是多大,到底為什麼可以放得下這麼多的雜物我也是不懂。從各個抽屜角落整理出來的雜物就這樣被一袋袋打包。像我這樣有選擇與丟棄障礙的人來說,每一件小東西都有留下來的價值,不過大部分留下來的東西其實一點價值都沒有。於是當他們全都打包在一起時,那些有著如塵埃一般紀念價值的東西也失去了最後一點的價值,讓我只想把所有東西全部丟掉。此外也發現很多東西就是捨不得吃,捨不得喝,於是別人送的,偶然得到的較為高級的食物飲料常常就不小心放到過期,也是很誇張。到底為什麼會這樣。

現在我正想著明天晚上要在那邊睡覺的事。極度的不情願。似乎我一開始搬到這裡時,也是對圓山站那個全都是木造裝潢的房間極為依戀。總是對舊的事物產生依戀。到底我什麼時候才能夠擺脫游牧民族的生活,什麼時候才能真正遇見我的棲身之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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