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我記得


最近在看一本書,書還沒看完,是關於寫作。

書中提到,我們在寫作練習時,可以試著先用「我記得」當作開頭來進行限時書寫,然後再用「我不記得」當作開頭,重頭再來一次。對於「我記得」的書寫方式比較熟悉,由記憶中某個熟悉的點,或者生活中印象深刻的部分當作起點,連結到意識流動的地方。這是我所知道的「我記得」。

那麼「我不記得」的故事該怎麼書寫?

正是因為不記得,所以在探索這方面的記憶時,更像是摸黑走在意識之光未曾企及的曲折小徑。對於這樣的小徑,第一浮現上來的印象是潮濕、腐臭,可以預期幾乎每前進一步都份外的困難。我們太習慣於觀察意識之光所關注的地方,然而那些遮掩起來的,我們所不記得的,就像是藏在迷宮深處寶藏一樣。或許不該說是寶藏,因為有時真相是如此可怖。

在交替的探索這兩者之後,會慢慢對於內在的自我更加熟悉。而唯有內在的自我,才能夠引領你的文字走出自己。或許我終其一生都無法如那些大作家一樣擁有纖細的心靈,或者模仿他們精巧的手法安排結構,再輔以華麗的字眼推砌成文章。就算沒有那些高深的技巧,我還是有權力留下自己的文字,感謝網路的發達。然後,我仍然有權力寫出全宇宙最爛的文章,我有這樣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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