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回家跟爸媽談到自己現在住的地方。
地點很方便,租金也便宜,比較大的缺點就是房間小,對外窗面向走廊,所以白天房間裡還是暗暗的。
友人M一聽到這個描述,馬上表示絕對沒辦法接受這種居住環境。沒有起居空間,沒有陽光,甚至跟人家共用陽台與洗衣機。她這輩子都沒辦法接受。
回顧這些年租過的房子,這是我第二次租在暗房。上次的暗房租屋處雖然有還算大的對外窗,但由於緊鄰隔壁大樓,完全被剝奪了陽光權。那時住了一年,很難受,離開以後就直接搬到桃園了。
在我爸媽的想像中,我大概就像是住在儲藏室裡面吧。
由於前四年在桃園,租的房子都很大,搬回台北換回小房間,還是有點不習慣。雖說不至於生活上造成困難,但頗有家徒四壁之感。
我雖然不是盲目追求大房子的人,但就像是泡茶時,因為茶壺過小,而無法舒展開來的茶葉。在小房間裡的我,或多或少也有種手腳生命備受侷限,無法舒展開來的感覺。
也許人還是要有基本足夠的居住空間,才能在接受完外面世界一整天的擠壓迫害後,稍稍安心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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