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4日 星期六

被性侵不是受害者的錯

想隨便閒聊關於性侵,男人的動物性跟女性衣著的事情。

某粉專發言後,幾乎是被群起而撻伐之。最多人在意的點是其發文的內容著重在「檢討受害者」:因為有男人的動物性存在,所以女性必須要慎選自己的衣著與保護自己,才能避免憾事發生。

反駁的論點很多,倒是不贅述了。有一點很有趣的是,有人提到了「性侵受害者衣物展」(https://dq.yam.com/post.php?id=8767),其結論是,女性穿著的選擇,對於能不能避免性侵,根本看不出顯著的差別。

畢竟能勾起男人性慾的事情,大概比恆河的沙還要多。

性侵的理由有很多,只有少部分是純粹的性慾,更多的是混合著其他複雜慾望(掌控的慾望,權力慾,憤怒不滿等等)的綜合體。

如果將所有性侵的理由都歸論到男人的動物性,像是在說「這就是一種文化所以沒辦法」,頗有為這些事情開脫的意味。

就像每次新聞有「印度」或「新北」,就有人推文說「印度強姦大國」,「XX不意外」一樣。彷彿有人在印度被性侵,都是因為他知道印度很危險還去,或者很衰身為印度人。

我們真的要接受這種事情變成一種文化嗎?

回到性侵這件事,「提高警覺注意自身安全」這一點倒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或者更深入地說,這只是預防性侵手段的一環。

預防方面有性平教育的努力。事件發生當下,受害者有沒有方式阻止或避免,又或者有沒有更即時方便的方式求救,第三者能不能有所警覺,適時伸出援手。事件發生以後,對於性侵犯的制裁以及受害者的保護跟輔導。

與其用速食式的批鬥跟究責方式檢討「一定是穿著暴露,又出入不當場所,自己愛玩,才會被性侵」,彷彿這就是最快最有效最便宜的方法,不如捫心自問,我們有沒有努力讓這個社會變成一個更安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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