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0日 星期日

紀錄片《大同》

紀錄片《大同》,描述中國大同市市長耿彥波擔任市長最後一年(片頭並不知道是最後一年)發生的一些事。整部片不是他的政績總回顧,也不是全帶有批判角度的批鬥。導演作為一個影像紀錄者,(盡其所能)忠實的為那個時間與空間的人與發生的事留下紀錄。

主要引起爭議的點在於「都市更新」,或者說是重建文化、拆遷與安置的議題。大同作為1600年前的中國朝代首都,留有龐大的文化遺產,但近年卻因為發展了煤礦產業,使得汙染嚴重。市長認為只有走上文化一條路,加強民生建設,將古城牆修復,收購古文物,將城裡面原本產權不明的房屋土地收回重新規劃,才是大同應該要走的百年道路。

對於這種都市更新與拆遷安置的議題,並不是說很熟悉。然而整部片並沒有特別就「居住正義」的議題去切入。電影讓我看見的是「土地與人的關係與連結」。

或許是因為東方社會文化與價值觀使然,使得人與土地的連結方式比西方社會還要強烈。中國人與台灣人都喜歡置產,具有「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也衍生炒作房地產的結果)。「買不買房?」永遠是個重要的議題。

在討論年輕人應該租房還是買房的議題上,有很多正反觀點。支持租房反對買房的人說:現在房價這麼貴,台灣人的薪水與房價比是世界前幾名,買房就代表犧牲了未來二三十年的生活品質,而且還不能夠保證未來一定能夠繼續付得出房貸(等於經濟來源也不可以斷掉)。與其買房,不如花相對少的金額去租賃房子,反而可以享受更好的居住與生活品質。

之前我一直是贊同這個觀點的。直到長照議題與人口老化議題出來,開始看到另外一種支持買房,或者說「買房是為了避免更悲慘的結果」的論點出現。這種論點是這麼說的:如果年輕時不買房,之後老了,獨自一人,沒有穩定收入,還一身病痛,根本沒有任何房東想租房子給你!租房子給這樣的人,房東還要隨時擔心會不會發生獨居老人一個人默默地往生或者繳不出房租。所以沒有自己的房子的人,老年終將面臨流落街頭的命運(接著又會看到某些人酸說:你看看這麼老還流落街頭一定是年輕揮霍不努力)。這樣的觀點具體而微的描述了沒有自己的房子的人所能想像的最可怕的夢靨。

在電影中,可以看到(或許)因為煤礦產業發展所需要大量的人力,以及過去法律規定不嚴格導致土地權的混亂,使得大量的平房聚集,也同時有很多貧窮的居民生活在那樣的生活環境裡。雖然那樣的生活很窮苦,而且可說是只有老人的聚落,但因為是自己蓋的房子,所以還是可以勉強維持生活。人與土地,就算沒有法律的規範,還是自然而然的產生了強烈的連結。

都市更新的爭議,拆遷與安置的爭議,一是因為政府要切斷這種「人與土地的連結」,二是導因於人對於自己付出時間與努力的東西往往傾向高估其價值。所以將民眾安排到新的地方安置後,站在居民的角度,容易產生政府無法百分之百補償具有相同價值的東西,使得居民必將蒙受不可避免的損失(當然如果是得利者就不會說話了)。有一幕市長接受陳情,一個老婦人說他們一家都是殘疾人,沒辦法接受政府的安排,他們的房子在六樓她沒辦法住。後來市長上了車,在車上市長就說了高樓層搬到低樓層好解決,但她麻煩的是她想要多幾套房。

對於中國人來說,切斷人與土地的連結,人們失去了根,就成為了精神上的難民,成為了流浪者。這樣的拆遷與安置的過程之所以會產生這麼大的困難,我想多少源自於東方社會人與土地的連結太過強烈(農業社會安土重遷的文化淵源)。

如果從另外一個觀點來看,連結之所以強烈的原因,或許也是因為貧困。所謂「有錢」的定義,有些人以擁有多少自由的觀點來看。有錢的人有許多自由,決定晚餐吃什麼的自由,決定要穿什麼衣服,要搭什麼交通工具的自由,決定要住在哪裡的自由。然而窮人沒有這樣的自由,他們沒有能力負擔任何的改變,從而使得他們必須(只能)守著他們僅有的,所剩無幾的一切。

還有一個原因也導致居民移動的困難。在以前國家的疆域還沒有這麼明確,人們沒有這麼多的法律身分,沒有固定的名字,沒有戶口與戶籍地,沒有國籍,人類的移動是自由的。當然那時候的人類也沒有這麼多。但到了現在,人們無法在隨心所欲的改變身分,無法隨心所欲的移動,每一個人都被登記在案,被賦予遵守某國法律的義務,每一吋土地都被劃分,使得過往那種曖昧所伴隨著如空隙一般的東西被全部填滿。而且人也太多了。人口過剩的中國就像是擠滿了人的電車,無論怎麼樣移動都是緊挨著旁邊的人。所以搬遷實際上面臨的壓力或許比想像中的大很多。

這個市長讓我不可免俗的想起台北市長柯文哲。兩個都是很具有執行力的人,不同的是一個是在共產社會主義國家,一個是在民主國家。電影中有幾幕是耿市長一大早從軍區的大門走出來(中國很多市長為了安全理由都住在軍營裡),然後就有陳情申冤的民眾在等著。民眾看到市長一出來,趕緊走上前申訴,一邊還遞給市長幾張紙的陳情書。此時市長就是拿了紙看了看,大概聽民眾訴說了解情況,然後在上面簽名簽註處理方式,民眾就歡天喜地的離開。這一幕完全的彰顯了市長的權力之大,頗有古代地方官的樣子。另一幕是耿市長的任期到了,要選舉,於是大同就開了人民代表大會,然後宣布「應選一名,候選一名」,將形式做足。

在推動一地的改革,尤其牽涉到居住在土地上的人們,以及以整體都市為考量,是需要凝聚相當之共識的。如果沒有共識,推動改革起來窒礙難行。這樣的共識在民主國家就是選票,就是支持度。雖然民意不該是一切,但卻又是所有政治人物相當重視的指標。我們評論柯文哲,以及他所拆遷或建設的規劃,多少因為我們對於他的支持而有所差別。對於他的支持度越高,民眾的配合度就可能越高,也盡量減少可能的糾紛。沒有民意基礎,所有施政就會變成「蠻幹」與「政府暴力」。於是民意就變成了他可以「預借」的額度。

對於耿市長來說,他的位置是共產黨的高層安排決定的。黨要他當選,要他當市長,他就會是市長。一般的市長平均幹一到兩年,而他則幹了五年。電影裡剪了好幾次從他口中說出來的「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他也知道他有一天會離開。有一幕像是市長與導演私底下的對話,市長說他當官到了這個年紀,完全知道做什麼樣的事情可以少些麻煩,又可以安穩過日子,但他只想把事情做好。

如果是民意是民主國家的行政官員施政的風向球,是羅盤,那麼耿市長就是一艘沒有任何導航,也沒有任何方向指示的大船的船長,他是唯一有權利決定方向的人。那麼當他在強推這些都市更新,強推文化建設,強推拆遷與安置時,有沒有曾經想過這些可能做到底都是錯的。又或者我們該說,如果拿民意當藉口,而不去做「該做的事」,一昧的討好民意,在百年過後,當時的民意已經完全不在,而政府所做的事情的影響還是會被記得。民意像是貓咪面前永遠追不到的逗貓棒。「民意」與「該做的事」兩者之間是否一定相衝突,還是說只要政府盡了自己的努力,做了該做的事,自然會有民意的支持。(說到底,民意民意,究竟是哪些民,誰的意,又是說不清了)

電影最後幾幕,是民眾自發性的上街頭,高喊希望「耿市長回來!」。導演此時拍了一段在路口等車的母子,孩子大概五六歲,生氣的問母親說為什麼那些人(遊行者)要這樣鬧,把車擋著,都不讓車過來?母親回答說,因為那些人都是等著市長回來蓋房子安置的人。

電影最後的後記寫說,耿市長離開了以後,下一任的市長並沒有想要繼續走他的路線,於是所有工程又繼續停擺,而耿市長也為大同市留下了200億的債務。如果電影是批判的,或者說一定要站在批判的角度,那麼我想可以在最後打上那廣為流傳,被用到爛掉的梗,取自劉鶚,《老殘遊記》:「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我想這段話是我可以想到對於理想主義者最殘酷的批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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