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 星期一

猶如永夜一般漫長的絕望

今天是壹壹壹壹。周日晚上十點多。

白天還算溫暖,晚上有一點涼,但還可以穿個短褲。

早上在原價屋刷了兩萬五的新電腦,卻因為在家裡整理舊照片錯過取貨時間關門。今天週日,晚上八點結束營業,店員要我八點整取貨(本來以為有人會等我),找到停車位停好車,趕到店門口已經八點零四分,鐵捲門已拉下,人去樓空。

心灰意冷的我只好安慰自己,去桃園觀光夜市吃了夜市牛排,還喝了一杯最近正紅的蜂蜜檸檬(因為台北市某市長候選人在電視辯論時,用結論的時間大喇喇地推廣蜂蜜檸檬有多好喝多棒,還順便唱了一首歌,結果這兩天網路上鋪天蓋地的都是蜂蜜檸檬)。

本來只想更新電腦的一些零件,想說趁1111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優惠可以撈。沒想到開啟電蝦版研究菜單以後,越看越上火,覺得乾脆換一台新的好了。

目前正在使用的電腦是二零壹三年組的,距今五年有餘,雖然壹五年的時候換過顯卡,不過最近跑一些比較新的遊戲大作多少會感受到它的無力。本來只打算換CPU跟主機板,但記憶體也需要一起更換,然後又看了顯卡,機殼,最後想說如果只買這些沿用舊電源供應器(年初才換的)的話,那麼舊電腦就算拿回去家裡也沒有足夠的電源供應器可以使用。所以就連電源供應器也一起買。就變成組一台新的電腦了。

每隔幾年看,主流的菜單又會完全不一樣。雖然電腦零件變動得很快,硬體每年每季都有新貨,但在使用上,如果不是特別遇到一些狀況,真的不會特別覺得需要換電腦,反正可以用沒問題就一直用下去。這又是後話了。

總之還是刷了新電腦,直接在桃園買,可以騎機車載回來。本來是這樣打算的,但就是錯過了關門時間。

至於整理舊照片,是因為妹妹突然說要做一本相片書,送去給在英國讀碩士的小妹,跟我要以前家裡養的羊的照片,只好回家找。找了半天,臉書從二零一八刷到二零零九,只找到了一張以前用過的大頭貼小照片。

找了google相簿,又找了dropbox,又翻了電腦資料夾,只找到一些二零一五年以後的照片,再更早以前就沒有了。

想說可能是年初重灌的時候全部都被洗掉了。

突然靈光一現,想到也許之前的網誌還有。於是找到了pixnet的舊址,果然相簿還有一些我大一大二的照片。

雖然完成任務,但總覺得還是有些感慨。畢竟之前那麼多照片,就算已經過了那個時間,照片上的人們現在大多離我相當遙遠,各自過著自己的人生,但總是一個紀錄,曾經走過的歲月。

當我在翻找抽屜想說準備個win10的系統隨身碟時,又偶然發現到我很久沒拿出來用的隨身硬碟。

當初買隨身硬碟可說是相當痛的一筆花費。對當年那個沒什麼錢的我來說,一顆兩三千的隨身硬碟可真夠嗆了。但那時候隨著單眼的購入,拍照越來越多,容量也越來越大,照片又不好整理收納,所以那時想出的最佳解還是購買隨身硬碟。

沒想到我以為被刪光的照片,竟全都在隨身硬碟裡面有備份。狡兔有三窟的概念。

於是一邊隨意翻著檔案,一邊看著年輕的自己,與在當時的自己身邊的人們。

從最早零七年開始紀錄的大學生活照片。

看著一個個曾經喜歡過的女生。

我當時真的很喜歡那些特別彆扭的女生。彆扭、難搞、難相處。當然也喜歡一些個性隨和善良的女生。現在想起來,或許那也是一種投射,當時的自己(一直到現在也是)會這麼喜歡這些人,都是希望藉由喜歡她們,愛上她們這件事,來重新學習喜歡自己身上的某部分特質。

(誠如我國小同學K說的:很想好好與人親近,帶著善意,卻總是不知道與人相處的方法)

如果能夠重來,或許很多事,很多場面,我會選擇收手,選擇低調,選擇集中自己的能量在少數人身上就好也不一定。當時總覺得自己可以像那些我曾經羨慕的人一樣,站上舞台燦爛耀眼,享受眾人的目光。不過我沒有那麼強的能量,站上舞台的我,根本維持不了多少熱度光亮,隨即被人看破手腳,下場悽慘。

但那就是年輕。帶著說不出的自信,追求了,嘗試了,也後悔了。

到了三十歲前夕的自己才終於體會這一點。

在STEAM上看到洛克人X。

這款遊戲我一直沒有很認真的玩過。比較有印象的還是拿到完整遊戲的洛克人X4。

不過洛克人X讓我想起了我的堂哥。這個幾乎可以說是家族中最不能說的痛。

堂哥長我幾歲,小時候被診斷出長了腦瘤,雖然經過開刀,不過之後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連帶著求學的狀況,工作,乃至後來當然也無緣於婚姻子嗣。但他是我們家族的長孫,又是我大伯的長子(亦是唯一的兒子)。

那是發生在我國小的記憶吧。

當時我們兩家都還住在蘇澳的隔壁。兩間房子,但中間的牆有開門,可以互相連通。

那個記憶的場景,是在他家的他房間,他與我分享洛克人X的遊戲,我在他的電腦稍微玩了一下。我其實每次都不太記得他的房間是哪一個。我永遠都搞不清楚這件事。但在遙遠的記憶中的確是有發生過這樣一件事。

對那個堂哥,我大伯全家,我的奶奶,都曾對他寄予厚望,畢竟是一個家族的長孫。但他的身體狀況辜負了大家對他的期望,也辜負了他對自己的期望。從此以後他被寬容的看待一切作為,再也無法讓任何人對他抱持一點期待(怕傷害他所以不抱期待,但對當事人來說,不再有人對你抱有任何期待,似乎本身又是一種更大的傷害)。

畢業以後,他有斷斷續續找了些約聘工作,但都做不久。前幾年,又因為流感併發症,整整在醫院加護病房半昏迷的躺了一年。本來所有人都以為沒救了,卻因為葉克膜技術、醫療團隊的努力與家人的用心照顧,最終活了下來。

當然,這之後的他,身體的狀況比之前更糟糕。

我一直都不知道,在那些夜晚裡,當他想著他的人生時,是如何排解那些憤怒、痛苦與悔恨。被困在身體裡的靈魂,面對的絕望猶如永夜一般漫長。

而我,能夠這樣一個人任性的離家十年,一個人在外面住,在外面工作。有時我會覺得,彷彿冥冥之中,我其實是將他的那一份自由搶過來使用。不只是自由,包括他的理想,他曾經可能可以達到的成就(考上大學),他應該要接受的掌聲。

我這個人,我的存在,成為了與他永遠的對比(我們家族我的姓氏就只有我們兩個男的)。

小時候我們倆相處得還算可以,然而從某個時間點,興許是國小,我們的道路越來越分歧,我越來越不敢面對他,不知道該怎麼面對。當我做的越好,他承受的壓力也越大。而他也成為了我心中的一塊陰影。

或許我進這間公司,並不是偶然,也是冥冥之中的選擇。

我太渴望翅膀,太渴望自由,需要能夠離開一切的能力。我心中的一部分有他,他心中的一部分有我。所以我想待在我隨時能走的地方,隨時保有掙脫束縛的能力。

這個星期四下午,主管將我叫進小房間。真是熟悉的感覺。

一個副理兩個課長,先是以一些不著邊際的話開頭,兜兜轉轉,最後終於插入主題:他們希望我放棄我之前投的外單位的職缺。

他們說,因為許多老人剛調走,新人能力還跟不上,青黃不接,所以要我留下來。

我估計應該是部門最高主管的意思。最後還是答應留下來。

但我也不可能因此而離職。這份工作除了薪水以外,對我來說還有某種無法取代的象徵意義。

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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