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 星期三

秘密

終於,白晝的暑氣驅散夜晚最後一絲寒意,窗外的壓縮機紛紛開始努力運轉,準備迎來今年的夏日。

跟朋友聊到關於情侶之間是否該有秘密這件事。一開始在談隱私,所以我說我認為情侶之間當然可以有所保留,有自己的空間,有自己的秘密。

但如果有了秘密,就會有背叛跟劈腿的可能。還是那句老話:「如果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那為什麼不說。」對我來說稱作隱私的東西,展現的是尊重與互信,卻成為了對方眼中的秘密,黑暗且見不得光,劈腿的前兆。

不得不說,隱私/秘密的確有可能成為劈腿的溫床,但就像言論自由一樣,我們尊重對方的言論自由,甚至捍衛對方說話的權利時,對方依然有可能說出一些我們完全不同意的反面論點。

信任是薄冰。當一段關係之間沒有信任,或者出現裂痕,就算一方完全坦白沒有秘密,也無法滿足對方吞噬一切的猜忌黑洞。一旦被貼上了「不忠」標籤,任何動作都只會強化預設立場:「你一定在搞鬼」。通常需要付出遠超過「沒有秘密」的代價來換取對方的信任,例如被支配與安排的生活,唯命是從的態度,給予經濟上的控制權(將錢交給對方管)。

失衡的兩人關係可能因為一方的努力而改善,也可能演變成因為無力配合對方而選擇分開。

回頭看向愛情的本質,其實本來就具有強烈的排他性。「情人眼裡容不下一粒沙」,正因為強烈的排他與佔有慾望,才使得愛情在最開始甜蜜/激情的階段是如此的刻骨銘心。

究竟在看待伴侶的隱私時,我們展現的是足夠的警覺性,還是無謂的焦慮,界線與程度又根據雙方各自對於安全感的需求而有所不同。愛情的樣貌,是兩人交往共同呈現的結果。

也許,「雙方的共識」是解決一切信任問題的唯一答案。我要求的隱私我希望你尊重,你設下的底線我也乖乖配合,一旦兩人之間的信任慢慢累積建立,就能夠形成正面且良好的互動循環。當然這些還是無法作為永遠忠誠的任何保證。或許本來就沒什麼方法能夠確保永恆的承諾,而我們必須習慣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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