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 星期五

屬人的審判與制裁


終於把悲慘世界的電影給看完了。由於事前打了許多預防針,所以對於唱歌的部份就沒有這麼挑剔了。畢竟他的劇情也是我喜歡的原因之一。

看電影跟音樂劇的差別,大概就是前者把後者許多畫面真實表現出來。不同的媒介擁有不同的特長,也不用特別針對這點來戰說到底何者比較好。

一如往常,我們鍾愛的主角尚萬強度過了悲慘的一生,最後得到了救贖。

這次看見與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主角一生都是背負著逃犯的罪名。儘管他為了那條麵包已經付出了十九年的歲月來勞動,而且也得到了假釋,甚至在主教那裡領略了人生新的可能,卻自始至終無法洗清法律給他的罪。畢竟法律不會給予一個人救贖。

雖然我不是教徒。換言之,雖然人的律法治了他的罪,但主角卻是走在神的律法所指引他的贖罪之路。這樣看來,現代的罪犯相較於主角來說,更加地沒有任何贖罪的空間。他們的罪在這個法治的社會下,使得他們得到的是人的審判與制裁。

這讓我想起了《卡拉馬左夫兄弟們》裡面的大宗教裁判官。他大聲地質問著神的那些過程。人的正義與神的正義有時是相牴觸的,當然後者詮釋的空間比較大。那麼當我們決心於服膺於神的正義與律法時,那些由人所制定的罪又該如何詮釋。

看來目前還沒辦法想得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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