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完提姆波頓的展,今天午餐出打菜公差時,聽到隔壁的學姊在聊到:「⋯書讀的這麼多有什麼用⋯」
午休睡覺前,一直在想著關於書讀的這麼多有什麼用的事。
回想起來,書讀的最多的時期大概是國高中。如果那時候的自己不讀書的話要做什麼,會做什麼。
思來想去,大概還是會讀書吧。
讀書這一件當時自己拼盡全力做好的事,還是有可能在他人眼中一文不值。
否定他人的價值是容易的。努力讀的書,花時間練習畫畫,投注人生歲月的工作,任何事都可以被他人輕易的否定其價值。
在他人的肯定中最後只能找到一片虛無,而最重要的價值僅存在於貫徹自身意志做出選擇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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